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,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,特制定本规定。所有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均需遵守以下条款:
一、行为规范
1. 保持文明礼貌,禁止大声喧哗或做出不雅行为。
2. 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等破坏环境的行为。
3. 尊重他人隐私,不得偷拍或窥视他人。
二、设施使用
1. 正确使用公共设施,爱护公物,损坏需赔偿。
2. 遵守设施使用时间及规则,确保设施正常运行。
3. 不得擅自移动或改装公共设施。
三、安全管理
1. 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,不得携带危险物品。
2.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,避免事故发生。
3. 紧急情况下听从指挥,有序撤离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,管理人员有权劝离现场并记录在案。
2. 对于情节严重者,将依法处理。
请各位市民自觉遵守以上规定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。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照执行。